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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29 17:14:40 股吧网页版
和而泰: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30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6-010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况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而泰”)作为有限合伙人于近日与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方富海投资”)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了《深圳市富海逐智启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4,47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合伙企业出资额人民币1,000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6.9108%。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0年12月16日

注册地:安徽省芜湖市渡春路33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玮)

合伙结构: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900 95

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 5

控股股东: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陈玮

主要投资领域:人工智能、先进制造、生物医疗等战略新兴产业

备案登记情况: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号为【1001075】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东方富海投资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东方富海投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基金的具体情况及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基金名称:深圳市富海逐智启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海逐智启航”)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

出资方式:人民币货币出资

基金规模、出资进度:全体合伙人对富海逐智启航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4,470万元,各合伙人的出资一次性缴付,各合伙人应于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发的缴付出资通知书载明的付款日或之前,将其全部认缴出资额缴付至合伙企业的银行募集账户。

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最终以工商登记实缴出资额为准):普通合伙人东方富海投资认缴出资100万元占0.6911%;有限合伙人和而泰认缴出资1,000万元占6.9108%,其他有限合伙人合计认缴出资13,370万占92.3981%。

投资方向:专项投资于深圳逐际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H6B6A43)

存续期限:富海逐智启航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营业期限至2033年12月31日止。运作期限为5年,自富海逐智启航完成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之日起算。如需要延长营业期限或者运作期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全体合伙人召开合伙人会议,由合计持有实缴出资总额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通过方可作出决议延长。

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机制: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东方富海投资)担任富海逐智启航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2)决策机制:执行事务合伙人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负责合伙企业投资及相关业务的决策工作。投委会由3名委员组成,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投委会的投资决策必须获得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方能通过。

(3)退出机制:有限合伙人可依据《合伙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从而退出有限合伙,除此之外,非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不得提出退伙或提前收回实缴出资额的要求。执行事务合伙人可根据《合伙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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