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李俊)
作为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而泰”)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在 2025 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了公司的运作情况,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法规要求,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相关情况如下:
李俊,女,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
公司律师、高级经济师。曾任深圳中电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副总经理、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兼董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现任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专职董事、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京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深圳中电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中电智谷运营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中电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深圳市律师协会公司与公职律师委员会委员。本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主要从法律角度督促防范公司运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并提出专业意见。
2025 年度,本人就独立性情况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要求进行自查并签署了自查报告,确认本人符合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依法出席了在任期内召开的 1 次
董事会,参加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应出席董事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投票情况
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自出席会议
1 1 0 0 0 否 均为赞成票
(二)股东会出席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列席了在任期内召开的 2025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切实履行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管理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参与 2025 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1)2025 年 11 月 12 日,主持召开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采
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豁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名高级管理人员的建议》。
2、参与 202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1)2025 年 11 月 12 日,出席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采取现
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豁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关于核查并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核查并提名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3、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在会前进行了认真审阅,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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