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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06 18:19:42 股吧网页版
爱仕达: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7


证券代码:002403 证券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6-022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6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路 2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合林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58 人,代表股份 186,059,994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6209%。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授权代表共 5 名,代表股份 183,617,6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3.90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53 人,代表股份 2,442,3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70%。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53 人,代表股份 2,442,36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53 名,代表股份 2,442,3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7170%。

公司全体董事、部分高管出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 名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提案,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5,830,9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69%;
反对155,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5%;弃权7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13,3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218%;反对 155,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07%;弃权 7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76%。

2、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5,839,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17%;
反对1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2%;弃权7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22,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882%;反对 14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351%;弃权 7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6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李勤芝、沈高妍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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