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蓝发钦)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2025年,我恪守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我的权利,积极参与公司会议,审慎审议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专业意见,有效发挥独立董事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本人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提名委员会:蓝发钦(主任委员)、葛晓奇、林富青
审计委员会:孙红梅(主任委员)、蓝发钦、肖乐心
战略委员会:陈合林(主任委员)、陈灵巧、孙红梅、蓝发钦、葛晓奇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蓝发钦,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1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世界经济专业。1992年7月至1999年5月,担任华东师范大学经济学系教师;1999年5月至2003年5月,担任华东师范大学经济学系副系主任;2003年5月至2007年7月,担任华东师范大学商学院副院长;2007年8月至2023年8月,担任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副主任,2023年9月至今,担任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MBA中心主任,兼任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5月至今担任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8 次。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
票,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它事项提出异议,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8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8
亲自出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职务 席次数 现场方式 通讯方式 未亲自出席会
议
蓝发钦 独立董事 8 4 4 否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4
姓名 职务 亲自出席次数
蓝发钦 独立董事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议案;召开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没有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向实际控制人租用办公用房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上市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 2024
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日,利用召开董事会、股东
会及其他时间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与董事、监事、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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