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2:26:07 股吧网页版
爱仕达: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孙红梅)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孙红梅)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2025年,我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勤勉行使权利,积极参与会议,审慎审议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专业意见,有效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本人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孙红梅(主任委员)、蓝发钦、肖乐心

战略委员会:陈合林(主任委员)、陈灵巧、孙红梅、蓝发钦、葛晓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葛晓奇(主任委员)、孙红梅、陈灵巧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孙红梅,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991年3月至2012年8月就职于陕西科技大学,担任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会计系教授;2012年8月至今就职于上海师范大学,担任商学院财务管理系教授,现兼任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8 次。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
票,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它事项提出异议,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2025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8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8

亲自出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职务 席次数 现场方式 通讯方式 未亲自出席会


孙红梅 独立董事 8 4 4 否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4

姓名 职务 亲自出席次数

孙红梅 独立董事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议案;召开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提案》;没有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公司召开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向实际控制人租用办公用房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上市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 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度,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日,利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
及其他时间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与董事、监事、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从专业角度出发,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十分重视自身学习,经常查看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