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费锦红)
本人作为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与公司的治理,恪尽职守、尽责勤勉,做到客观公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本人费锦红,出生于1967年,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副教授。第五届嘉兴市仲裁委员会委员和仲裁员、第六届丽水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嘉善县法学会咨询专家。1989年7月至今在嘉兴学院从事法学教学和行政、党务工作。现任浙江子城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对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经本人自查,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投票情 列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次数 加会议次数 次数 数 况 大会次数
费锦红 5 1 4 0 0 均投赞 1
成票
本人在各次会议召开前,积极查阅资料、与管理层充分交流,以完整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为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会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在专业优势,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的权益;审慎行使表决权,严谨、独立、负责地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投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专门委员会 本年应出席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 1 1 0 0
员会
提名委员会 0 0 0 0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切实履行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要意
见和建议
2024 年 04 考评 2023 年董监高履职情况、审议董监高 同意并提交董
1 月 07 日 2023 年度薪酬情况、审议 2024 年度薪酬政 事会审议。
策
本人及其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对董监高的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对董监高的薪酬情况和薪酬政策进行了审议,在审核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 年,公司没有进行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公司股东大会和年度业绩说明会上与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就中小股东关注的公司经营情况、战略规划等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四、履职能力提升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交易所组织的后续培训,按规定完成学习任务,提高了自己的履职能力。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实地考察、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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