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9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陈红岩
本人作为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2024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陈红岩,郑州大学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就职于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领域:公司证券、基金、债券发行、资产证券化(ABS)和企业改制上市、境内
外投资并购法律业务、公司争议解决等。2021 年 12 月至 2023 年 3 月任河南机械装备
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职位;2022 年 11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河南省机场集团
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职位;2024 年 5 月至 2025 年 1 月任河南中豫格林新能源有限公司外
部董事职位;2022 年 11 月至今任河南中豫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职位;2024
年 11 月至今任河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职位。2023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的决策议案提出任何否决意见。
本年度应参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加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参加董事会 大会次数
数 数 数 数 会议
6 2 4 0 0 否 2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的
六次会议,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审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监督指导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及执行情况,详细审核对外投资项目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指导和监督,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召集其他委员共同研究、评估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人员的构成与需求,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业务发展需求和企业文化特点,制定与之相匹配的人才选拔理念。通过考虑公司的规模、行业特点、股权结构等因素,确保董事会、管理层在专业知识(如财务、法律、技术等领域)、工作经验、年龄结构等方面达到合理的平衡,以有效履行其职责。
(二)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参与2024年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相关议案审议前,能够仔细查阅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结合法律知识的专业特长,关注公司资金使用、对外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从合法性、有利于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关联交易必要性和公允性等方面客观判断,认真审议后发表相关独立意见,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报告期内本人就以下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明确意见:
1、2024 年 3 月 22 日,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独立董事对于担保事项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本着严谨、实事求
是的态度,对公司报告期内(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控股股东及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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