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证券代码:002406 证券简称:远东传动 公告编号:2026-019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无重大影响。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了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5 年 12 月 1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
知》(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19 号解释”),规定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解释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变更内容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25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经与会 9 名董事一致同意,表决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业务经营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全面、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特此公告。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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