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08 16:08:41 股吧网页版
多氟多: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9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5-058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9.00元/股(含)

2、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8.81元/股(含)

3、回购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7月9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12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区间为1.51亿元-3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9.00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 体 内 容 请 详 见 公 司 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1)。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区间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7月3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明确本次
利 润 分 派 实 施 方 案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剔 除 已 回 购 股 份 31,555,471 股 后 的
1,158,877,0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分红总额231,775,419.6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
金分红的 总金 额 = 实际参与 分配 的总 股本 × 分 配比 例, 即 231,775,419.60 元
=1,158,877,098股×0.2元/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0.1946984元/股=231,775,419.60元÷1,190,432,569股(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综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46984元/股。
具 体 内 容 请 详 见 公 司 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9.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8.81元/股(含)。具体的价格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19.00元/股-0.1946984元/股=18.81元/股(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