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政旦志远 2025 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履职情况进行了全面、客观、审慎的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
旦志远”)
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2 日成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 号广电金融中心 11F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政旦志远合伙人 33 人,注册会计师 124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89 人。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政旦志远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 10,000.00 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 2025 年年末数(经审计):217.58 万元。政旦志远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
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
措施 14 次(其中 11 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其中 6 次不在
本所执业期间)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
政旦志远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项目现场负责人由资深审计经理担任,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核心团队成员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后台支持团队包括财务管理、税务、内控及风险管理等多领域专家,以保障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二)审计工作方案及实施情况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政旦志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且具有可操作性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收入确认、存货管理、成本核算、资产减值、合并报表编制、关联交易等重点领域有序推进。政旦志远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能够严格按照计划推进各项工作并按时提交成果,充分满足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三)审计质量管理机制执行情况
政旦志远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并执行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在业务承接、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查、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等环节,实施了有效的政策和程序,切实保障审计质量。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咨询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政旦志远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进行沟通咨询,高效解决审计过程中的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政旦志远建立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审计报告。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政旦志远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未出现无法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政旦志远在审计过程中,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政旦志远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监督和整改落实,主要监控内容包括:(1)执业人员是否遵循职业道德及独立性要求;(2)业务流程是否遵循事务所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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