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陈晓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关心公司生产和经营状况,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以审慎的态度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情况
本人陈晓岚,196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我现任公司
独立董事,二级教授,郑州大学特聘教授(学科骨干),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化学会磷化学专业委员会委员,全国化工节能(减排)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荣获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被认定为河南省高层次人才。
报告期内,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已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确认我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本人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12次董事会,本人全部出席。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所有议案和事项,提前做好充足准备,并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报告期内,公司运作合法合规,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及广大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同意票,未提出异议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报告期内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任
会职责及义务。
4、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事项、ESG 建设等进行了研究,并根据现有的战略规划和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对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提出建议。希望公司及时把握市场行情及机遇,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为公司股东和投资者创造更高的价值。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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