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叶丽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因个人原因,于 2025 年 6 月 4 日离任。在作为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忠实、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关心公司生产和经营状况,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以审慎的态度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现将本人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叶丽君,196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我现任公司独
立董事、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秘书长、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中微量元素肥行业分会秘书长、功能材料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钾盐钾肥行业分会专家。
报告期内,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阅了会
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12次董事会,本人在任职期间出席股东会1次,出席董事会6次。公司在2025年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均符合法定程序,审议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同意票,未提出异议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的董事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未发现候选人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职责及义务。
2、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事项进行了研究,并根据现有的战略规划和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对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提出建议。希望公司及时把握市场行情及机遇,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为公司股东和投资者创造更高的价值。
提名委员会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1 1 1 1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度出席了 3 次会议,就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2025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认真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
(四)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沟通,了解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工作情况并交换意见,同时,本人还不定期到公司主要经营场所进行现场考察调研,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的未来发展进行座谈交流;日常工作中,与公司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