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7 20:32:40 股吧网页版
广联达: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5-064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增加提案的情况,也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事项。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3 号楼广联达信
息大厦 101 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正刚先生主持。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66 人,代表股份 730,271,793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63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505,524,2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4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49人,代表股份224,747,5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148%。

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58 人,代表股份 391,319,5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8796%。

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689,933,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763%;反对
40,224,8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082%;弃权 11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5%。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50,981,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6917%;反
对40,224,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793%;弃权1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651,197,2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1719%;反对
78,960,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124%;弃权 11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7%。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12,244,9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7928%;反
对78,960,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779%;弃权1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651,200,5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1724%;反对
78,958,2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122%;弃权 11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5%。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12,248,3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