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4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核查意见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均在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范围内,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计 482 人,其中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63 人,考核等级均为合格(B 及以上),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100%。
综上,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拟行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的考核结果相符,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为符合股票期权行权资格的463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事宜,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050.4160万份。
二、关于注销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10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48.90 万份由公司注销;第一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 82.6575%,463 名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 220.3890 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9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考核结果为不
合格(C/D),行权比例为 0%,第一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 26.70 万份由公司注销。综上,共计 295.9890 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注销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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