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审众环在 2024 年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中审众环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 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4 人、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7.2023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5,466.6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5,127.83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56,747.98 万元。
8.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01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
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26,115.39 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18 家。
(三)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自律
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43 名从
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6 人次,监管措施 40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 人次和纪律
处分 4 人次。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高寄胜,201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9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签署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2022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峰,202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 年起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1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2021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肖明明,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起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复核 8 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2021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高寄胜、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峰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肖明明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高寄胜、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峰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肖明明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
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中审众环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咨询备忘录。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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