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劲松)
本人作为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夏劲松,出生于 1975 年 6 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律师。曾任
昌都市凯文华诚投资管理公司投资总监、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审负责人,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报告期内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会议并认真审议议案,未曾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也未有连续缺席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其中现场方式 2 次,通讯方式 2 次)、
2 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主持召开了 4 次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制度修订、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要事项,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外部审计机构履职与评价等方面工作进行监督,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在报告期内,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委员会召开的 2 次会议,审议了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及《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相关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通讯、访谈等方式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情况进行沟通,加深对公司财务数据、指标及其变动的理解。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遵循交易所、证监会及公司对独立董事的规定,积极参与公司事务。通过多种方式开展现场工作,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实地考察调研等机会进行现场工作,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为 15 天。本人重点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对外投资情况等,主动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管理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和检查,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了专业意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重点对公司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相关事项进行监督,关注公司的年度业绩说明会,与相关工作人员沟通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并提出建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有关管理层积极与本人进行沟通交流,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在履职期间,本人始终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对公司议案进行严谨审议,并深入参与决策过程。秉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认真审议公司各类议案,积极主动投身于公司决策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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