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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7 19:01:25 股吧网页版
雷科防务: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8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诚”)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中瑞诚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名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9年11月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1号楼805#;

5、首席合伙人:李秀峰;

6、截至2025年末,中瑞诚拥有合伙人58名、注册会计师30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0名;

7、2024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22,367.7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2,661.0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055.62万元;

8、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家,2025年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2,747.89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瑞诚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4年累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558万元,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中瑞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中瑞诚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中瑞诚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瑞诚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2025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瑞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瑞诚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
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瑞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认为:中瑞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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