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4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5-041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或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23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2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 518 号海康威视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扬忠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167 名,代表股份
6,207,394,163 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7303%。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3,159 名,代表股份 609,411,079 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494%。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2 名,代表股份 5,355,306,905 股,
占公司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433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155 名,代表股份 852,087,258 股,
占公司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73%。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对提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6,205,221,1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0%;反对 1,144,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84%;弃权 1,02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6%。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607,238,0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4%;反对 1,144,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79%;弃权 1,02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7%。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6,202,231,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8%;反对 3,718,1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99%;弃权 1,444,37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5,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3%。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604,248,5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29%;反对 3,718,1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01%;弃权 1,444,37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70%。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6,202,417,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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