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6-006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50 元(含税),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9,164,871,550 股)初步测算,预计派发现金分红金额为人民币 68.74 亿元,最终以实际为准。
包含上述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内,以及已实施完成的 2025 年中期分红,预
计公司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约 105.40 亿元,占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74.25%。
2、2026 年中期分红授权: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 2026 年中期
分红方案,中期分红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期分红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一、审议程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 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分配基准:2025 年度
(二)截至 2025 年末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1,246,784,128.48 元,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母公司年初未
分配利润 44,480,765,952.49 元,减去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半年度实际现金分红
10,096,190,109.00 元,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45,631,359,971.97 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5,059,094,727.57 元。综上,根据孰低原则,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5,631,359,971.97 元。
(三)本次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未来实施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不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9,164,871,550 股)初步测算,预计派发现金分红金额为人民
币 68.74 亿元,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48.42%。具体分红
金额以未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四)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及股份回购情况
1、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025 年 10 月,公司实施 2025 年半年度权益
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次现金分红的总金额为 36.66 亿元,连同本次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预计公司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约 105.40 亿元,占公司 2025 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74.25%。
2、本年度注销回购股份金额:2025 年 9 月,公司注销完成了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的股份 68,326,776 股,回购前述股份所用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 20.28亿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综上,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约 125.68 亿元,占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88.54%。
(五)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总股本发生变动时的调整原则
本次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剔除不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不
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为基数,按照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
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相关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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