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3:08:35 股吧网页版
爱施德: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在2025年度的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6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 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中审众环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37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6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中审众环 2025 年经审计总收入 221,574.8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4,341.7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6,912.18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53 家,
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33,868.63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次、自
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
措施 0 次,44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13 人次、纪律处分 14 人次、监管措施
42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肖文涛,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韩静,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朱晓红,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复核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朱晓红和签字注册会计师韩静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

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详见下表:

姓名 处理处 处理处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结果

罚日期 罚类型

2025 年 出具警 中国证监 执行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肖文涛 1 月 17 示函措 会深圳专 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时,部分控制测试、部
日 施 员办 分实质性程序执行不到位。我办决定对你们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

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

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2025年12月24日召

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