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8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向旭家)
本人作为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 2022 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会议,相关会议的召
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出席。
2022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以及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
均表示同意,没有提出异议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与之相关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
2022 年度,本人与公司治理层、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有效的双向沟通,公司
为本人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和密切配合。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以及须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本人均事先详细询问、审慎审阅相关资料和决策依据,并在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并对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依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对相关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发表独立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分别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
独立意见,积极参与了定期报告审计工作的沟通及监督工作,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一)2022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对以下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人对以下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1 年内部控制制度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的独立意见;
6、关于 2021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
(三)2022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人对以
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四)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人对以
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现场办公情况
2022 年度,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及其
它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深入了解公司重大投资以及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并结合自身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也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我们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对相关事项积极参与,对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任职,公司战略发展等事宜认真分析,并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建议,对公司年度审计、内部控制等工作的进行监督和核查。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方面,本年度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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