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4-27 22:49:32 股吧网页版
*ST深南: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8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31 日(内部控制报告评价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孙公司:

单位名称 备注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及分公司

深筑城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直接控股 100%

深南信创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直接控股 100%

广州铭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直接控股 81%

广东深筑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 100%

江苏深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直接控股 100%

深圳市深南臻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直接控股 100%

深圳市亿钱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直接控股 67.33%

深圳信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五大领域;重点关注的高风险事项包括子公
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及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 内部控制环境

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企业文化、法制教育等。

(1) 治理结构

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各级各层议事规则,明确了公司决策、执行、监督的职责与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各层级各司其责、分工合作、规范运作。同时,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分别担任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战略委员会主任由董事长担任,保证了决策和监督的独立。

报告期内,公司按规章制度定期开会,按程序审议事项,在科学决策的同时,有效监督董事会决策在经营活动中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 机构设置及分配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