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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01:39:17 股吧网页版
康盛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本着客观、审慎的原则,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康盛热交换器有限公司、浙江康盛科工贸有限公司、合肥康盛管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康盛管业有限公司、青岛海达盛冷凝器有限公司、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等 41家公司(包括母公司、11 家子公司、18 家孙公司及分公司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发展战略、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资金活动、采购业务、生产业务、存货物流、销售业务、资产管理、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管理、对外担保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内控情况

1、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财务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设立了专门的会计机构与财务机构,配置了专业的财务人员,严格按照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建立完善的公司财务管理体制,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进行日常管理和定期清查,并对货币资金往来、应收账款管理及其他资产管理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管理制度,先后制定了《成本核算管理制度》、《经济业务与资金使用审批管理办法》、《资产减值及损失处理控制制度》、《采购业务审批专项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相应的凭证与记录的控制程序与保管制度。报告期内,公司组织财务人员进行相关财务制度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公司财务人员综合素质,提升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质量。

2、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责任人及义务人职责;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标准;信息披露的报告、流转、审核、披露流程;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信息披露的保密与处罚措施;投资者关系工作对象、沟通内容、方式等。

证券事务部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的直接领导下,统一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目前已建立了顺畅的董事、监事沟通渠道,投资者回访机制和证券等相关中介机构沟通机制。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开的信息披露媒体,任何公开披露信息均首先在上述指定媒体发布。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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