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意见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5]D-0241 号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目 录
一、 专项审计报告 1—2
二、 附件
1、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1—2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审核意见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5]D-0241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盛股份”)2024 年
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
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出具立信中联审
字[2025]D-0847 号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相关指南”)的相关规定,康盛股份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按照上市规则及相关指南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是康盛股份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康盛股份 2024 年度财务报
表时所检查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我们认为,康盛股份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符合上市规则及相关指南的相关规定。
为了更好地理解康盛股份营业收入及其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5]D—0241 号专项审计报告
本专项审核意见仅供康盛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会计师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天津市 2025 年 4 月 24 日
附件: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万元) (万元)
营业收入金额 261,554.81 229,715.05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9,178.68 7,191.24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3.51% 3.13%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 与主营业务无关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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