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0
关于2026 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业务涵盖家电零部件、液冷、铜合金以及新能源汽车制造领域,原材料中大量用到钢、铝、铜等大宗商品,每年度此类大宗商品的采购金额十余亿元。由于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国际形势复杂、地缘政治紧张,大宗商品价格近年大幅上涨,公司面临的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日益突出。为有效防范和降低原材料价格上涨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拟于 2026年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系基于主营业务生产经营和风险控制的需要,围绕现货库存、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销售、合同订单签订等环节实际面临的风险敞口进行。公司拟选择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钢、铝、铜等期货品种,对冲原材料价格上涨形成的风险敞口。公司将根据现货业务规模、采购及销售计划,合理确定套期保值交易的品种、期限和规模,以达到降低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对生产成本产生影响,及提升经营稳定的目标。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获取投机性收益为目的,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偏离主营业务、从事高风险金融投资的情形。相关交易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业务周期及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 交易金额
2026 年度,公司因开展商品期货保值业务拟投入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任一交易日的最高合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即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均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2. 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为钢、铝、铜等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大宗商品期货及相关衍生品,用于对冲原材料采购及产品销售过程中形成的价格波动风险。
(2)交易工具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主要采用期货、期权、远期等相关衍生品工具。
(3)交易场所
商品期货、期权场内交易场所:境内依法设立的商品期货交易所,采用交易所制定的标准化合约进行交易。
商品期货场外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有期货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境内外大型券商、银行和大型期货公司。
(4)场外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产品定价模式复杂,公司与下游客户签订的购销合同包括固定价格与浮动价格合同,因场外交易具有定制化、灵活性、多样性等优势,因此公司拟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
3. 交易期限
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授权期限内,公司在审议通过的交易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和风险敞口情况,分期、分批开展商品期货、期权等套期保值交易,如前述期限内发生的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授权期限届满或实际使用金额超出权限后,如公司拟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将重新履行相应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
4. 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三、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为防止和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大幅度波动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风险控制在适度范围内,可以规避市场价
格波动风险,实现稳定公司生产成本的目标。
四、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严格以对冲原材料成本上升的风险敞口为目的,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公司已结合业务特点和监管要求,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识别和评估,并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具体情况如下:
(1)市场风险:大宗商品价格、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损失。
(2)平仓风险:期货交易采取的是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行情急剧变化,可能被强行平仓而带来损失风险。
(3)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交易系统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人为操作失误造成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可能存在无法及时成交的风险。
(5)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公司存在场外交易,若交易对手违约,或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割,存在一定的履约风险,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
五、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措施
为加强与规范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及内部管理、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风险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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