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0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以通讯方
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亚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求,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授信额度(具体金额及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并将部分自有房产及土地抵押给银行申请授信,合计最高抵押金额为不超过 1.5 亿元,本次为存续贷款续贷,抵押资产为公司正常银行融资所需,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影响。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资产抵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防范和降低原材料价格上涨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公司拟于 2026 年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预计投入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任一交易日的最高合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获取投机性收益为目的,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偏离主营业务、从事高风险金融投资的情形。相关交易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业务周期及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加强与规范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公司制定了《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及内部管理、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风险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于 2014 年 3 月制定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2014 年 3 月)》同时废止。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以及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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