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4 22:09:42 股吧网页版
康盛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4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目前业务不涉及微通道冷板相关产品,该类产品无任何在手订单,公司该类产品未取得任何厂商认证、未进入任何供应商体系,亦未与任何海外客户开展相关商业洽谈及合作。

2.公司液冷业务仍处于市场拓展阶段,经财务部门初步核算,2025 年公司液冷业务营业收入约 2,762 万元,仅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的 1%左右,业务占比较低。且目前液冷业务毛利率水平偏低,总体处于亏损状态,短期内经营状况无重大变化,难以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所属行业分类“制造业”最新平均动态市盈率为 46.23 倍;公司最新动态市盈率为 385.71 倍,估值指标已严重偏离行业正常区间。公司股价短期上涨幅度较大,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题材炒作、估值泡沫化风险,随时存在快速回调、大幅波动的可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
康盛股份,证券代码:002418)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4 月 9 日、4 月 10
日、4 月 13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3.4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自查及书面函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近日关注到网络上流传关于公司的一些不实言论,对此,公司澄清并郑重声明如下:

公司目前业务不涉及微通道冷板相关产品,该类产品无任何在手订单,公司该类产品未取得任何厂商认证、未进入任何供应商体系,亦未与任何海外客户开展相关商业洽谈及合作。

2.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主营业务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液冷业务仍处于市场拓展阶段,经财务部门初步核算,2025 年公司液冷业务营业收入约 2,762 万元,仅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的 1%左右,业务占比较低。且目前液冷业务毛利率水平偏低,总体处于亏损状态,短期内经营状况无重大变化,难以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通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裁定受理其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申请,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进入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相关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上述事项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5.除前述重大事项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判断、理性决策。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
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预计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并已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披露《2025 年度业绩预告》,目前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正在开展中,
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5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需要修正 2025 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