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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00:41:46 股吧网页版
康盛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以林)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姚以林)

本人自 2025 年 9 月 17 日起担任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上市公司”或“康盛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积极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审议议案进行审慎表决并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姚以林,自 2025 年 9 月起担任康盛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九三
学社社员,北京大学民商法学硕士。曾任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观远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 2025 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康盛股份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康盛股份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康盛股份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经严格自查与董事会评估,本人完全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履职过程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和投票情况

况。

1、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2 次,本人均按时亲自出
席,且均为现场出席,会议期间,本人事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会议审议事项取得充分沟通,认真核阅相关材料,并对会议中的各项议案进行审慎表决,对提交至董事会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1 次,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出席会议,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担任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作为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牵头规范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与执行监督。

作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忠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现有董事会的平衡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确定所需的技能和经验,保证公司董事具备所需的专业知识。

4、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在上述会议召开前,认真审核会议资料,必要时与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经营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对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资料或进一步说明、提出意见建议等,均得到及时反馈。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2025 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1、关联交易情况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时,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财务报告、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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