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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06 16:34:46 股吧网页版
毅昌科技: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7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8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
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控制权拟变更事项概述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高金 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金集团”)与滁州蔚然科技发
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蔚然合伙”)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蔚然合伙拟受让高金集团持有的公 司 104,198,900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33%,股份转让对价为 85,00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捌亿伍仟万元整)。如本次交 易最终转让完成后,蔚然合伙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滁州市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026 年 1 月 8 日,公司收到蔚然合伙的通知,滁州市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滁州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所属企业协议收购毅昌科技控制权的批复》。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2026 年 1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
和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收到滁州市国资委批复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二、进展情况

2026 年 2 月 5 日,公司收到蔚然合伙转发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
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6〕86 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滁州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及完成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公司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6〕86 号)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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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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