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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19:26:50 股吧网页版
达实智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以增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陈以增,自 2019 年 9 月至 2025 年 9 月担任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本人持续认真学习《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秉着严谨认真、勤勉尽责、诚实独立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通过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核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展现场工作等方式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以增,男,1971 年 9 月出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东北大学博士,
香港理工大学博士后,长期从事工业工程与金融系统工程方面的教学、科研工作,入选中国高被引学者。曾任上海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系主任、副院长,上海市 MBA 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质量协会学术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上海质量协会常务理事,上海运筹协会理事。曾任公司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

在本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经自查,本人持续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在本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议、3 次股东大会。
本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通过参加会议有效履行职责,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

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

5 3 2 0 0 3 2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各项议案不存在异议。

2.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遵守《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计划及总结,对定期财务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同时,在 2024 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的经营情况汇报,积极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确保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组织召开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情况进行审核。

3.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年度,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年度,本人积极关注公司内审相关事务,审阅公司内审计划,检查审计结果,督促和指导公司内审部门开展内审工作,与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不定期了解定期报告编制与年度审计进度,确保审计结果公正客观。

(四)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时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等情况,并在日常保持与公司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的沟通,通过面谈、电话、查阅资料等形式,主动获悉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并站在本人专业的角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并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使本人更加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2025 年度本人现场工作的时间 15 天。

(五)保护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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