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勤信专字【2026】第 0998 号
目 录
内 容 页 次
鉴证报告 1-2
附件: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8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阳光大厦 10 层
电话:(86-10)68360123
传真:(86-10)68360123-3000
邮编:100044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勤信专字【2026】第 0998 号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
一、董事会的责任
达实智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达实智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达实智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达实智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38 号)核准,公司向 15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0,210,21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9,999,999.30 元,扣除与各项发行有关的费用计人民币 9,073,916.41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0,926,082.89 元。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已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对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勤信验字[2023]第 000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66,049,663.45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金额 584,144,707.73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18,598,986.45 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法律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