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规则的要求,对达实智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38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210,210,21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99,999,999.3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7,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692,999,999.30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金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承销和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共计 9,073,916.41 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90,926,082.89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勤信验字[2023]第 000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累计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为 100.97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6,604.97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1,859.9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深圳达实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物联网”)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 年 3 月 14 日,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保荐机构、达实物联网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因“达实 AIoT 智能物联网管控平台与低碳节能等应用系统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增项目实施主体,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达实物联网新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相关募集资金,并与公司、保荐人及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2024 年 10 月 17 日,公司、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达实物联网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主体 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余额
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集 北京银行深圳前海支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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