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专项审核报告
勤信专字【2026】第 100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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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核报告 1-2
附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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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专项审核报告
勤信专字【2026】第 1006 号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 年度
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勤信审字【2026】第 2238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审核了贵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2 号——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核对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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