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 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0.49%,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6.13%;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层面控制、采购管理、销售管理、生产与成本核算、产品研发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财务报告管理、资金管理、预算管理、投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货币资金、采购、销售、工程项目、固定资产、存货、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反舞弊等业务流程和事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架构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等有关制度 的规定,建立了完善、规范的内部控制组织架构,确保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有效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的 利益。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根据议案内容,公司不再设置监 事会及监事,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责。报告期末,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为:
1、股东会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重大投资、重大担保事项、股权激励计划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股东会下设董事会,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
2、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并且为促使董事会及其委员会有效地行使职责,充分发表专业意见,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环境、社会及治理委员会(“ESG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公司制定有《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
3、管理层
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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