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及要求,忠实、勤勉、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高金波,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北京汉龙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主编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文书》《中国律师实务文书》《中国行政执法文书理论与实践》等。主持参与国家课题《中国医药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研究》《中国行政执法文书理论与实践》《律师在社会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中的功能与作用》等的研究。自1989年正式执业以来,先后担任国家质监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药学会、中国民生银行总行、中国光大集团等机构的法律顾问并曾为数百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现兼任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北京大学MBA特聘导师、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华中医药学会副监事长、中国药学会法律顾问、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法律顾问、中华环保联合会常务理事、法律顾问。2021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依规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5次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共67项议案,未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审批程序,会议作出的决议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
客观、谨慎的态度进行议案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
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履职期
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度应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现场出席董 参加董事会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 大会次数
议
高金波 5 0 5 0 0 否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
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委员 召开 召开 其他履行职责的
会名 会议 日期 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情况
称 次数
2025 1.审议《关于审议<2024 年度内部审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 听取公司内部审
年 03 计工作报告>的议案》;2.审议《2024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 计 部 门 工 作 汇
月 28 年年报外部审计事中沟通》。 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 报,对公司内部
日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审计部门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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