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8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因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744,321,805.3440 元=1,590,431,208 股×0.468 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744,321,805.3440 元÷1,590,781,208 股=0.4678970 元/股,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678970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年4月23日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公司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68000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实际现金分红的数额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计算金额为准。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完成了7,272,164股的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598,053,372股变更为1,590,781,208股。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如在该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注销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有权参与分红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的时间未超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590,781,208股;其中,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共计350,000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50,000股后的1,590,431,2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68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212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转增,不送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936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68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8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11日
四、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故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744,321,805.3440元=1,590,431,208股×0.468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以每股现金红利0.4678970元/股
计 算 。 ( 每 股 现 金 红 利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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