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9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35 元/股。
2.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34.53 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6 年 5 月 11 日(权益分派除息除权
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上披露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成交最高价为29.702元/股,最低价为29.55元/股,成交金额为10,366,04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年4月23日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公司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68000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实际现金分红的数额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计算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的《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4.53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35元/股-0.4678970元/股≈34.53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5月1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上述调整后,按回购金额下限5,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34.53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896,03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9%;按照回购金额上限1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34.53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448,016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8%。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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