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6-012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政策的要求,拟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出具了专项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25 年 7 月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该问答规
定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公司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有关规定,并
对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实施问答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减少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3.91亿元、减少营业成本3.82亿元、增加投资收益 0.09 亿元,对公司 2024 年度净资产、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无影响。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追溯调整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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