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3
证券代码:002424 证券简称:ST 百灵 公告编号:2026-033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所处行业、地区薪酬水平,
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按季度领取津贴,总计税前 8 万元/年,不额外
发放薪酬。
2、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可以领取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决定,按月发放,其不参与公司内部绩效考核,不享受绩效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岗位职责和任职考核情况,并结合公司薪酬管理的相关规定确定薪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薪酬或津贴。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一)基本薪酬:公司根据岗位职责和能力情况,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以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为核心依据,结合公司业绩、个人考核结果核定。绩效薪酬的 60%按月度预发,剩余部分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预发不计入当年已确定绩效薪酬,最终以年度考核结果为准多退少补。
公司由盈利转为亏损或亏损扩大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应相应下降;未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职业经理人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
金、激励或奖励等。具体实施计划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并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其他津贴:根据公司内部相关制度发放的餐饮、交通、通讯、差旅等补贴,按月发放。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2、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4、本方案自生效之日起,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与监督。
5、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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