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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0 16:41:10 股吧网页版
滥用会计政策实施财务造假 贵州百灵及董事长将迎顶格处罚
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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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百灵(002424.SZ)12月19日晚间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贵州证监局拟对公司及10名责任人合计处以2560万元罚款。其中,拟对贵州百灵及董事长姜伟作出顶格处罚,分别罚款1000万元、500万元。

  经查,贵州百灵涉嫌违法事实为,未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按收入成本费用配比原则计提销售费用,少计/多计销售费用、多计/少计利润。上述财务造假行为,导致贵州百灵披露的2019—2021年、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业内专家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贵州百灵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滥用会计政策实施财务造假。该案例也凸显了滥用会计政策造假的隐蔽性与破坏性,需结合行业特征和企业实际情况,强化审计与监管。

  四年财务造假将迎顶格处罚

  据贵州证监局12月19日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贵州百灵涉嫌违法的事实为,其在财务核算时未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条的规定,未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按收入成本费用配比原则计提销售费用。

  贵州证监局查明,贵州百灵2019—2021年,分别少计销售费用3.50亿元、2.41亿元、0.64亿元,多计利润3.50亿元、2.41亿元、0.64亿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绝对值)的95.73%、115.35%、45.04%。

  2023年,贵州百灵多计销售费用4.59亿元,少计利润4.59亿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绝对值)的93.17%。

  上述财务造假行为,导致贵州百灵披露的2019—2021年、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对此,贵州证监局拟决定对贵州百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时任公司董事长姜伟,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同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牛民,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对其他8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合计处以710万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贵州证监局拟决定的对贵州百灵1000万元罚款、姜伟500万元罚款,皆为顶格处罚。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由于上述事项,贵州百灵同日披露,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自12月22日(星期一)开市起,贵州百灵股票停牌一天,并于12月23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自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贵州百灵”变更为“ST百灵”,交易日涨跌幅限制在5%。

  严打滥用会计政策造假

  “贵州百灵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滥用会计政策实施财务造假。”知名财税审专家刘志耕对记者直言,其核心问题在于未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条规定的权责发生制原则,通过故意错配销售费用与期间,系统性虚增或虚减利润。

  刘志耕表示,滥用会计政策实施造假,通常是系统性操纵。例如,贵州百灵2019—2021年通过少计销售费用累计虚增利润达6.55亿元,到2023年又反向操作多计费用多计利润4.59亿元,形成跨年度系统性造假。

  此外,贵州百灵案例也体现了一定的行业共性问题。“贵州百灵利用医药行业‘发货即确认收入’的会计处理漏洞,通过费用计提比例人为调节利润,该手法在医药上市公司中较为普遍。”刘志耕解释道。

  在刘志耕看来,滥用会计政策实施造假,必然会导致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失真。以贵州百灵为例,其2020年多计利润2.41亿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15.35%。随之而来的,是上市公司被处罚,投资者利益受损。

  “总之,贵州百灵案凸显了滥用会计政策造假的隐蔽性与破坏性,需结合行业特征和企业实际情况,强化审计与监管。”刘志耕如是总结道。

  值得注意的是,贵州百灵12月3日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姜伟因涉嫌内幕交易、信息披露违法、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

  实际上,滥用会计政策造假,一直是监管部门的打击重点之一。

  202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公安部、财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

  《意见》明确提出,加强对滥用会计政策实施造假的监管。强化财会监督,加大对滥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实施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密切关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执行情况,加大对操纵资产减值计提调节利润、以财务“洗澡”掩盖前期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

  2025年6月,证监会再次强调,财务造假是侵蚀市场根基的毒瘤,一直是证监会的重点打击对象。近年来,证监会聚焦重点领域和市场关切,通过严厉打击虚构业务、滥用会计政策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坚决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惩防治”并举,努力塑造良好市场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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