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胡坚,男,196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1989年6月至1993年7月,本科就读于西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1999年9月至2002年7月,硕士研究生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商法方向)专业;2002年9月至2011年1月,博士研究生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知识产权法方向)专业;2014年7月至2014年12月,在美国芝加哥大学做访问学者;1993年9月至今,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召 应出席董 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 委托出席 本年度召 本年度应 实际出
开董事会 事会次数 次数 开股东会 出席股东 席次数
次数 现场出席 通讯表决 次数 会次数
9 9 1 8 0 4 4 4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公司相关决策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4次会议,本人参加了上述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年度积极履行相应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各期的定期报告事项进行了审阅,并进行相应的指导和监督。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关注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与注册会计师就审计情况及意见进行充分沟通,并在审计结束后认真阅读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阅,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1次会议,本人参加了上
述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及年度绩效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计召开1次会议,本人参加了上述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及时就市场环境、行业信息等重要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对公司战略发展等提出建议,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召开1次会议,本人参加了上述会议。对续聘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发生;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
4、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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