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忠实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 2025 年度董事会及其下属专业委员会的相关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和材料,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提出积极的专业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作用,对公司规范运作、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马汉杰,中国籍,1983 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注册税务师、会计师和经济师。历任汕头市财政局、澄海区国家税务局、澄海区财政局兼职讲师、汕头市汕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现任汕头市澄海开放大学、汕头市澄海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教务处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1.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11 次会议,没有委托出席和
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能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5 年度,本人在履职期内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2.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4 次会议,没有委托出
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且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意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3.本人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股东会 2 次,本人亲自出席股东会 2 次。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未发生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主持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了解 2024 年度工作总结及 2025 年度工作计划。审核了 2025 年度各季度的工作报告,定期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审核各重大事项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等。
2.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候补人选提出建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与审计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维护了审计结
果的客观、公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听取管理层汇报以及加强与内外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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