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8 16:22:03 股吧网页版
胜利精密: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25-029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本次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前期部分投资者诉讼经法院调解或判决已结案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及新增诉讼案件的金额: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等费用共计313,302.04 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新增诉讼案件已由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投资者诉讼事项计提相应的负债和损益,具体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一、本次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

(一)新增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胜利精密”)于近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涉诉材料。根据上述材料显示,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分别受理陈某等 5 人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现将上述诉讼事项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诉讼当事人

(1)原告:陈某等 5 人

(2)被告: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泾路 55 号

2、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等费用共计 313,302.04元;

(2)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3、事实与理由

2022 年 9 月 2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48 号),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受到中
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原告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诉讼判决情况

本次新增诉讼案件已分别由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三)新增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投资者诉讼事项计提相应的负债和损益,具体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前期投资者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一)前期概况

截至目前,公司收到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材料,累计诉讼金额为 14,772.03 万元人民币。前期已有部分投资者与
公司达成调解,相关诉讼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9 日、4 月 23 日、
10 月 28 日、12 月 3 日、2023 年 1 月 19 日、4 月 1 日、5 月 9 日、6 月 10 日、8
月 9 日、9 月 27 日、12 月 12 日、2024 年 3 月 9 日、4 月 26 日、8 月 16 日、12
月 26 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2022-043、2022-067、2022-074、2023-003、2023-009、2023-024、2023-030、2023-054、2023-067、2023-071、2024-005、2024-021、2024-040 和 2024-074。

(二)进展情况

近日,在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公司与李某侠等 79 名原告达成调解并签署了《调解协议》,根据协议,各方确认赔偿金额合计 9,161,767.88元,各方当事人就案件所涉纠纷再无其他任何纠葛。

(三)诉讼进展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向共计 79 名原告支付赔偿金额共 9,161,767.88
元,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投资者诉讼事项计提相应的负债和损益,具体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尚未披露的小额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