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06 17:11:05 股吧网页版
兆驰股份: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7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广东兆驰瑞谷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瑞谷”)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由于兆驰瑞谷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兆驰股份”)于 2026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兆驰瑞谷与下游客户开展业务过程中下游客户对兆驰瑞谷形成的全部债权按持股比例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最高限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保
证期限为不超过 3 年。2024 年 5 月,公司向下游客户出具《担保函》,最高保证限
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2024 年 5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兆驰瑞谷与下游客户已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双方拟加强在光模块业务的合作,公司拟对兆驰瑞谷增加日常经营担保额度,具体方案为:公司拟为下游
客户在与兆驰瑞谷业务往来中对其形成的全部债权,按持股比例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最高限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含截至目前尚未到期的 10,000万元担保)。在新的担保合同签署生效后,原担保合同将自动终止。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权利救济所产生的费用等,保证期限为不超过 3 年。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和担保方式等担保事项最终以公司向下游客户出具的实际担保函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期限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一切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

2026 年 2 月 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
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由于兆驰瑞谷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兆驰瑞谷通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60870215M

3、成立日期:2010 年 9 月 2 日

4、注册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靖海西路 129 号 10 号楼 1001 室

5、法定代表人:欧军

6、注册资本:人民币 5497.0224 万元

7、经营范围:研发、加工、产销:光纤通信器件、组件、模块,光纤传输设备,光纤接入设备,光纤系统,电子产品,自动化设备及自动化控制系统;光纤传输设备和接入设备及系统的维护;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截至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兆驰瑞谷通信有限公司持有兆驰瑞谷82.0697%股权,股东王敏持股 17.9303%。

9、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兆驰瑞谷资产总额为 44,811.22 万元,负债总额为
41,820.83 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 万元,
净资产 2,990.39 万元;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 41,296.75 万元,利润总额为-4,242.4
万元,净利润为-4,233.28 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0、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兆驰瑞谷与下游客户已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双方拟加强在光模块业务的合作,公司拟对兆驰瑞谷增加日常经营担保额度,具体方案为:公司拟为下游客户在与兆驰瑞谷业务往来中对其形成的全部债权,按持股比例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最高限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含截……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