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6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3 月 5 日 10: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 128 号兆驰集团大厦 B 座 5 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顾伟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761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648,830,0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47.264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26,463,5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4917%;前述“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已扣除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放弃的 1,022,737,197 股股份表决权。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58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422,366,5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40.7729%。
9.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或远程方式出席/列席会议;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吴传娇律师、史一帆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 逐项审议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 名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顾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60,203,2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951%;反对 2,078,9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1%;弃权 286,54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7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8,518,1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22%;反对 2,078,9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05%;弃权 27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3%。
1.02 选举徐腊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60,233,1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969%;反对 2,041,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8%;弃权 286,55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7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8,548,0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51%;反对 2,041,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44%;弃权 27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5%。
1.03 选举欧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60,232,1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968%;反对 2,044,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0%;弃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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