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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3 21:15:01 股吧网页版
兆驰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范鸣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范鸣春作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审慎、独立、公正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调研活动,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 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范鸣春,男,1962年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1988年参加工作,历任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共福田区委副书记;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办公室主任、物价检查所主任科员;湖北省物价局物价检查所主任科员等职务。2022年1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025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5年度履职情况

1.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无委托或缺席情况。本人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交 年度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述职。

履职期间,本人遵循独立、审慎、尽责原则,会前充分准备、认真审议议案, 会中积极参与讨论、交流,结合个人专业知识独立发表意见和提出合理化建议。 经过客观谨慎思考,认为各项议案均符合相关法规、制度和公司实际情况,未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况。

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 决策及相关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程序,审议事项及决议合法有效。在股东会上,本 人通过听取各方意见持续优化履职效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 出席股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席董事 方式参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两次未亲 东会次
姓名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加董事 数 数 自参加董 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范鸣春 7 5 2 0 0 否 3

2.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报告 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均未召开会议。

3.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共召集、主持召开了2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关于出售/处置资产的进展暨关 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前置审核,审核通过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范鸣春 2 2

4. 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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