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傅冠强作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股东会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 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傅冠强,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硕士学位。1990年7月至1992年2月,任中国海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出纳、会计;1992年2月至1994年9月,任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经理助理;1994年9月至1998年7月,任深圳高威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1998年7月至2006年4月,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07年5月至2008年2月,任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08年2月至2011年6月,任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内地财务总监;2011年7月至今,任广东弘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025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5年度履职情况
1.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了所有董事
会会议,无委托或缺席情况。本人还出席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次临时股东 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就履职情况作出说明。
履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循独立、审慎、尽责原则,通过充分准备、认真审议 议案、积极参与讨论,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经过客观 谨慎的思考,认为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对所有议案均投同 意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况。
本人认为,2025年度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 决策及相关事项均履行必要程序,审议事项及决议合法有效。在股东会上,本人 通过听取各方意见持续优化履职效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 出席股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席董事 方式参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两次未亲 东会次
姓名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加董事 数 数 自参加董 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傅冠强 7 2 5 0 0 否 3
2.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要求, 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各次会议,未出现委 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次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应出席次 实际出
数 数 数 次数 数 席次数
傅冠强 6 6 0 0 1 1
(1) 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着勤勉尽责、实事 求是的原则,组织审计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 监督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并主持召开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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