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9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产业基金拟变更普通合伙人及合伙企业名称
暨调整合伙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的杭州国岭源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变更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变更合伙企业名称,并调整合伙协议部分条款。
杭州国岭源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更名为“杭州国岭绿色低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或“合伙企业”)。基金普通合伙人将由原先的杭州国佑慧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佑慧通”)与杭州岭上之光科创发展有限公司担任,变更为杭州国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舜投资”,其亦为基金管理人)与杭州岭上之光科创发展有限公司担任;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将由国佑慧通担任变更为由国舜投资担任。
2、本次变更不会导致基金的投资管理核心成员发生重大变化,投资决策方式亦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基金的经营和管理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所放弃的基金份额优先认购权涉及份额规模较小,不影响公司原有所持产业基金份额的规模及比例;基金《合伙协议》核心分配条款未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国舜投资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资本”)全资孙公司,本次投资事项属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相关风险提示:本次普通合伙人及合伙企业名称变更等事项尚需履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基金业协会等机构的登记、备案等手续,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基金及其所投项目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政策法规、行业环境及决策等因素的影响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无法及时有效退出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设立产业基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杭州国佑慧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亦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岭上之光科创发展有限公司,以及有限合伙人杭州国佑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杭州市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资向未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杭州国岭源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基金总认缴出资金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20,000万元,占该基金本次总认缴出资金额的20.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105)。杭州国岭源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2025年12月25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二、关于变更合伙企业名称的情况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的杭州国岭源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更名为“杭州国岭绿色低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变更前 变更后
合伙企业
名称 杭州国岭源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杭州国岭绿色低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三、关于变更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情况
(一)变更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国佑慧通在杭州国岭绿色低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称为“杭州国岭源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法持有0.10%合伙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金
以总计人民币100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国舜投资。
公司作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就本次转让事宜,拟放弃行使《合伙企业法》规定的优先购买权。
自本次份额转让完成之日起,国佑慧通不再担任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国舜投资担任合伙企业新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基金整体规模不变。
本次变更前后,基金全体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1)变更前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