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9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债券代码:127064 债券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6年6月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伟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了列入议程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产业基金拟变更普通合伙人及合伙企业名称暨调整合伙协议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的杭州国岭源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普通合伙人及合伙企业名称,并调整合伙协议部分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1、变更合伙企业名称的情况
变更前 变更后
合伙企业
杭州国岭源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杭州国岭绿色低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名称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2、变更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情况
杭州国佑慧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佑慧通”,合伙企业原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在杭州国岭绿色低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称为“杭州国岭源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法持有 0.10%合伙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100 万元。现国佑慧通计划将其持有合伙企业 0.10%的合伙
份额及合伙权益以总计人民币 100 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杭州国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舜投资”,其亦为基金管理人)。
公司作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就本次转让事宜,放弃行使《合伙企业法》规定的优先购买权。
自本次份额转让完成之日起,国佑慧通不再担任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国舜投资担任合伙企业新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基金整体规模不变。
本次变更前后,基金全体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1)变更前
序 出资 认缴出资 出资
名称 合伙人类型
号 方式 (万元) 比例
普通合伙人、执
1 杭州国佑慧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货币 100 0.10%
行事务合伙人
2 杭州岭上之光科创发展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货币 100 0.10%
3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货币 20,000 20.00%
4 杭州国佑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9,900 19.90%
5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货币 20,000 20.00%
6 杭州市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9,900 19.90%
7 杭州资向未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货币 20,000 20.00%
合计 / / 100,000 100.00%
(2)变更后
序 出资 认缴出资 出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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