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1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氧股份”)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各类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提出合理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 年度本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雷新途,男,1972 年 5 月出生,畲族,教授,博士生导师,管理学(会计学)
博士,南京大学出站博士后。现为浙江工业大学 MPAcc 教育中心主任、会计系主任、会计学研究所所长,浙江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财务管理专业)负责人。2022 年5 月至今任杭氧股份独立董事。
电子邮箱:lxttt505@163.com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总体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原则,本人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履行职责,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对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的建议和思路,并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意见。本人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公司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组织和个人影响的情况,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召开了股东会5 次,董事会20 次,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参加了全部董事会会议并对所有议案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任职期间报告期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任职期间报告期 列席股东
内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内股东会次数 会次数
20 4 16 0 0 5 4
报告期内,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范的审议程序,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 次,本人均参加会议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 2 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2 次、提名委员会 2 次、科技创新委员会 2 次。
具体如下:
委员会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 年审计工作总结》。2、审议并通
过了《公司2025 年审计工作计划》。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
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审议并通过了《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03 年第一次会议 年度审计报告工作情况的说明和总结》。6、审议并通过了《公
月17 日 司2024 年年度报告》。7、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
告摘要》。8、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
况评估报告》。9、审议并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对2024 年度年
报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10、审议并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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